经教育部批准(教学厅函〔2017〕12号),在四川省教育厅和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的领导和指导下,我校2018年单独组织考试,面向四川省内单独招收符合全国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有残疾证明且生活能自理的听力障碍学生。
●◎特殊教育(师范 本科)
学制:四年授予学位:教育学学士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修养,专业基础知识丰富、教育教学能力突出,同时具备相关康复学专长,能在特殊教育学校、特殊班级、普通学校资源教室或康复中心、医院、民政福利等部门从事教育教学或专项领域个别化教育康复训练工作的高素质专业化特殊教育师资。。
就业去向:特殊教育学校、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儿童福利院、特殊儿童康复机构、残疾人联合会康复机构、社区康复服务中心、出版业、新闻业等行业和部门,从事特殊教育实践、康复服务、理论研究、管理工作等。
专业名称 | 专业类别 | 学制 | 层次 | 计划 | 考生类别 |
特殊教育 | 普通类 | 四年 | 本科 | 20人 | 高中毕业生 (或同等学力) |
四川省(考生户籍在四川省)
身体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参加2018年四川省普通高考或对口高考统一报名,并取得14位考生号的高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力),有县级残疾人联合会及以上主管部门提供的残疾证明,生活能自理的听障学生。
(一)报名时间:2018年1月9日—1月16日。
(二)网络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于规定时间内登录乐山师范学院学院招生网单独招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zs.lsnu.edu.cn)报名,按要求如实填报考生基本信息。
填报说明:报考信息除“有何特长”、“何时何地受过何种奖励或处分”可以为空,其他信息都必须如实填写,不得为空。
(三)报名材料提交。考生完成网络报名后需要及时提交以下材料(复印件以A4纸格式):
1.报名表一张(应届毕业生需加盖就读学校公章);
2.高中毕业证书复印件一份(应届毕业生提供加盖就读学校公章的学籍证明一份);
3.残疾人证、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各一份;
4.体检表(县级以上同一所医院)原件一份,其体检内容按高考体检标准执行;
5.两张1寸免冠彩色照片。
我校将招生章程和考试大纲报省考试院备案后向社会公布,考生按要求将报名材料于1月16日(以邮戳为准)之前现场提交或者通过EMS邮政快递邮寄(用其他快递公司导致延误等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到我校招生与就业处(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滨河路778号 乐山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联系人:成老师;电话:0833-2276288,邮编:614000),逾期不再受理。
我校按照相关程序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审核合格的学生名单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本人。公布名单内的考生方可参加学校残疾人单独招生考试。
(一)考试地点:乐山师范学院;
(二)考试时间:2018年3月24日;
(三)考试大纲在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zs.lsnu.edu.cn/)公布;
(四)考试形式:笔试(闭卷)和面试;
(五)考试科目及分值
专业名称 | 考试科目 | 总分 | 考生类别 |
笔试 | 面试 |
特殊教育 | 语文 (150分) | 数学 (150分) | 面试 (100分) | 400分 | 高中毕业生 (或同等学力) |
1.笔试(语文+数学):
笔试的文化课主要考查学生语文、数学方面的基础知识,总分为300分。语文考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为150分;数学考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为150分;
2.面试:
(1)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
(2)面试内容:综合素质;
面试满分为100分,每名考生面试时间大约为15分钟。
面试内容主要包括:通过自我介绍、回答问题了解其基本素养、手语规范、沟通交往能力等;通过特长及才艺展示,了解其综合素质。
3.总成绩=笔试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面试成绩。
(一)录取原则
1.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和考生考试总成绩,划定最低录取分数控制线。
2.录取
录取时依次按照“总成绩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
3.录取过程中同分情况根据以下原则执行录取:
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的优先录取,总成绩、笔试成绩相同的按照单科语文、数学成绩顺序优先录取。
4.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考生可以申请放弃录取,申请放弃录取的考生必须在2018年4月2日17:00前将考生本人及家长签字的放弃录取申请书和考生身份证复印件送达或传真至学校招生与就业处。逾期不再接受放弃录取申请。
5.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如有考生申请放弃录取,根据总成绩在缺额的的学校和专业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取。
(二)招生录取小组根据录取原则提出预录取名单,报学校残疾人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zs.lsnu.edu.cn)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
(三)公示期满后的录取考生名单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正式备案录取手续办理完毕后,由我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入学后不得转专业,不得转入其它学校。
(一)经残疾人单独招生所录取的考生,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到校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认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户口所在地。
学生完成学校规定的课程和学分后,达到毕业条件的,我校颁发“毕业证书”,学校名称为乐山师范学院。达到授予学士学位条件的,我校授予相应类别学士学位,学校名称为乐山师范学院。
(一)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按照四川省相关文件进行减免。
(二)学生在校期间奖、助学金按国家及学校相关政策执行。
(三)本招生简章以教育主管部门相关招生文件为准,若有调整,按照最新文件执行,学校招生办公室会及时在网站上发布补充通知。
十二、学残疾人单独招生考试主要工作日程
日期 | 内容 |
2018年1月9-16日 | 考生到学校招生与就业处现场报名或者邮寄报名资料(逾期不予受理) |
2018年3月6日 | 学校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
2018年3月7日 |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布 |
2018年3月23日 | 审查合格的考生于当日上午9:00-17:00凭《身份证》和《残疾人证》原件进行报名信息确认,并领取准考证熟悉考场 |
2018年3月24日 | 语文8:30~10:00,数学10:30~12:00,面试13:30开始。 |
2018年3月26日 | 考生在学校招生信息网查询成绩。对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持准考证于3月28日下午17:00前到学校招生与就业处查询,逾期不再办理 |
2018年3月26日 | 学校招生信息网公布文化和专业录取控制线 |
2018年3月26-4月2日 | 学校招生信息网公示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 |
2018年4月2日 | 申请放弃录取考生将考生本人及家长签字的放弃录取申请书和考生身份证复印件送达或传真至学院招生与就业处办理放弃录取手续 |
2018年4月 | 按照单独招生原则、程序进行单独招生拟录取 |
2018年7-8月 | 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后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并寄发录取通知书 |